大汉族主义是大民族主义在我国的集中表现,它是剥削阶级思想在国内民族关系上的一种反映,是一种歧视、排斥、压迫较小民族的民族主义。在历史上主要表现为,歧视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;限制和剥夺少数民族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,践踏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,禁止少数民族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,强迫少数民族改变服饰,实行强迫同化;挑拨民族关系,破坏民族团结,压迫和剥削少数民族,直至武装镇压。解放后,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废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制度,实行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,基本上克服了大汉族主义,但其影响仍然是阻碍各民族团结的消极因素。现阶段大汉族主义则表现为部分汉族干部群众,不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,侵犯少数民族的利益,不尊重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、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,歧视排斥少数民族干部,不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等 ,这是一种必须解决的人民内部矛盾。
地方民族主义亦称“狭隘民族主义”,是少数民族中的剥削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,是一种以孤立、保守、排外为特征的民族主义。它往往表现为忽视民族团结在祖国统一大家庭中的地位,只看到本民族暂时的、局部的利益,惧怕先进事物,维护本民族中某些落后消极的东西,阻碍本民族的进步和发展。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,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虽然已经消灭 ,但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影响仍然存在,这种不利于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因素,必须坚决克服。同时,我们也应当把少数民族的民族感情、民族习俗、民族文化与地方民族主义思想严格地区别开来。
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,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,要反对大民族主义,主要是大汉族主义,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。
(摘自中央统战部网站)
|